(圖取自趙少康Facebook粉絲專頁)

台灣高等法院今日維持原判決,裁定媒體人周玉蔻需賠償政治人物趙少康220萬元。該判決要求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單獨再賠償20萬元,並撤除相關不實言論。

此案源於周玉蔻在媒體上指控趙少康涉及「拋妻棄子」及家暴等不實言論。趙少康對此表示,所有賠償金額將全數捐作公益,並強調該金額不足以阻止周玉蔻繼續利用媒體毀謗他人。


(圖取自趙少康Facebook粉絲專頁)

案件背景

周玉蔻曾在公共媒體上公開指控趙少康「拋妻棄子」及家暴,並聲稱他不承認自己的孩子。趙少康隨即提出訴訟,要求賠償損失。他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一直支付贍養費並照顧兒子的生活。

法院判決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裁定周玉蔻與民視需共同賠償200萬元,周玉蔻另需單獨賠償20萬元,並要求撤除相關言論。雙方對判決均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在二審中維持原判,並明確禁止再次發表「不認骨血」等言論。


(圖取自周玉蔻Facebook個人專頁)

社會反應

該案引發了對媒體言論自由與責任的熱烈討論。公眾關注法律賠償是否能有效遏制不實言論的傳播,並對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防範言論濫用進行了深入思考。

中華超傳媒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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