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Pexels)

為確保個別旅客在訂房時的權益,交通部針對觀光旅館、旅館業及民宿經營者的訂房契約,制定了「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已正式生效。該規範明確訂定業者與旅客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防範不合理條款,確保旅客入住權益,降低消費糾紛。


(圖/ Pixabay)

契約細節透明 定金退還有標準

根據最新規範,旅客在訂房時,業者需清楚載明房價總金額(含稅金及服務費)、付款方式、提供的設施服務,以及是否收取定金。若業者預先收取房價總金額,旅客取消時也有對應的退費標準,例如住宿日前3天前取消可全額退費,1至2天前取消則退還50%。部分業者亦可提供「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的彈性方案,供旅客未來消費折抵。


(圖/ Pixabay)

業者違約須賠償 旅客權益再升級

新規範強調,若因業者因素導致訂房契約無法履行,應即時通知旅客,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旅客可依約定請求業者支付1至3倍房價總金額的損害賠償,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此外,業者應確保旅客入住期間客房維持良好狀態,若因業者問題導致設備故障,旅客有權請求立即修復或更換房間。

禁止不合理條款 消費者保護更嚴謹

為了避免業者不當剝奪旅客權益,新制也列出不得記載的條款,例如:

● 不得剝奪旅客的契約審閱權,業者不得以「廣告內容僅供參考」為由規避責任。

● 不得單方面變更契約內容,避免旅客因業者片面決定而權益受損。

● 不得限制旅客終止契約的權利,確保消費者在合理條件下可自由取消訂房。


(圖/ Pexels)

專家呼籲:訂房前詳閱契約 保障自身權益

專家建議,旅客在訂房前應仔細確認契約內容,特別是付款、取消規則及賠償機制,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此外,若遇到不合理條款或業者未依規定辦理,消費者可向消保會或相關單位申訴,捍衛自身權益。

這項新規範不僅有助於提升旅宿業的服務品質,也讓消費者在預訂住宿時能更加安心。旅客在訂房時,不妨主動向業者確認契約內容,以確保享有最完善的保障。

中華超傳媒

(文/ 黃俊憲)

回覆

刪除回覆

您的Email不會被公開。

關注我們

投票表決

熱門分類

最近評論

  • user 由 Anonymous

    包租代管!

    quoto
  • user 由 Anonymous

    成也花園 敗也花園

    quoto
  • user 由 Anonymous

    買東西買原廠的 選有信譽的大品牌

    qu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