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數位部)

為加強第三方支付業者的管理,並預防詐騙活動,數發部近日公佈了「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辦法」的草案,該草案將使第三方支付業者的服務能量登錄上升至法律層級。過去業者的登錄僅屬於內部稽核的一部分,但未來若業者未依規定進行能量登錄,可能面臨最高2年有期徒刑的處罰。

草案全文共15條,涵蓋了第三方支付業者在申請登錄時所需具備的條件,及需提供的文件與審核規範,此外,也明確列出了業者違反規定的處理方式,包括可能被取消登錄資格。該草案將預告30天,並在蒐集各界意見後進行進一步修訂。


(圖/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數發部表示,這次草案是依據今年7月底修正的《洗錢防制法》第6條規定提出,旨在進一步防止第三方支付服務被利用於非法活動,特別是洗錢與詐欺。未來,業者若未能完成登錄或登錄資格失效卻仍然提供服務,將可能面臨2年以下的刑期或新台幣500萬元的罰金。

此外,數發部指出,目前全台已有68家業者完成登錄,但其中有2家已因未符合法規要求而遭廢止資格。未來,草案若正式實施,這些業者需重新依新規定申請登錄,過渡期間內則維持原登錄有效性。

針對草案的具體規範,數發部將依規定召開審查會議,審視業者的財務狀況、內部稽核能力、風險管理措施等。若業者未能依實際情況申報,或有可能涉及詐騙或洗錢行為,將可能面臨資格取消。


(圖/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數發部也透露,修正案中明訂了風險基礎方法的定義,要求第三方支付業者必須進行風險評估,並針對高風險情境採取更嚴格的防範措施。草案預告期內,將蒐集業界與相關單位的意見,以確保法律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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