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
一、活動目的
旨在推廣「仁愛、智慧、熱心、服務、互助、同樂」的價值觀,啟發在學學生建立「積極、進取、服務、奉獻」的人生觀,進而表彰10至12歲兒童及15至18歲青少年中的傑出代表。這些學生於學術、品行或才藝表現上優異,堪為楷模,激勵廣大學生群體學習與進步,並促使社會關注學生的成長與教育發展,期待培養更多兼具智慧、勤奮及社會責任感的公民。
二、主辦與協辦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主辦單位: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
- 推薦單位:全國公立及立案私立高中、國中、小學及實驗教育學校
三、參選資格與名額
1. 推薦對象
本學年度就讀於國內公立或立案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的在學學生,並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名額劃分
- 高中組:10名
- 國中組:10名
- 國小組:10名
四、推薦條件
推薦學生需具備以下條件:
1. 一般條件
品行優良、樂於奉獻與助人,展現正向人生觀,無不良紀錄,對提升社會風氣具正面影響力。
2. 特殊條件
在技術學科、品德孝悌、特殊才藝、社區服務或薪傳技藝等方面表現優異,或具創新成就。
五、推薦及審核流程
1. 推薦方式
- 各學校、團體或社團組織可推薦一名候選人,需提供其具體成就及相關證明資料。
- 需以書面形式寄送推薦資料,並蓋推薦單位印章。
(圖/國際同濟會臺南永康國際同濟會Kiwanis Club of YONG KANG)
2. 送審資料
推薦人應繳交以下文件各兩份:
- 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附件一)
- 推薦資料表(附件二)
- 個人資料同意書(附件三)
- 推薦檢核表(附件四)
相關表格下載連結:
3. 提交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未按時提交者,視為資格不符。
六、審查與評審
1. 審查
由主辦單位秉持公正原則進行資格審查。
2. 評審
- 評審委員會由政府官員、教育專家、學者及社會賢達組成。
- 就五大領域挑選表現優秀的候選人進行票選,必要時可從缺。
3. 注意事項
- 曾獲本獎者,除非跨階段且提出新事蹟,否則不得重複參選。
- 推薦單位需詳實查核候選人表現,確保其符合資格條件。
(圖/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
七、頒獎與表揚
1. 頒獎典禮
主辦單位將舉行隆重典禮,並頒發獎助學金每人新臺幣壹萬元。
2. 表揚方式
透過媒體向社會介紹當選者的優秀事蹟,並出版專刊。
3. 嘉賓邀請
每位獲獎學生可邀請至多兩位家長或師長蒞臨觀禮。
八、附則
- 當選者需配合出席相關活動及國際交流參訪。
- 未能出席重要活動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或取消其當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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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許執行長
內容不正確請修正 會長交接由總會長林淑敏監交,你所拍攝的照片畫數與質感需要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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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nony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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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nonymous
成也花園 敗也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