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空勤總隊FB)

空勤總隊成立20週年,對?錯?

中華超傳媒 / 奕慎報導
2024/11/06

113年11月9日(六)就是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成立20週年的日子,空勤總隊提前於11月8日(五)在第二大隊台中清泉崗基地舉辦慶祝大會。在現今政界官場充斥「報喜不報憂」的氛圍下,空勤總隊這個當年號稱組織改造標竿的單位,20年來的運作,底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隱憂與影響,統析如下:

一、沒有自己的主要任務

救災、救難、救護、運輸、觀測偵巡為空勤總隊的五大任務(參見官網揭示),應該說是五大「支援」任務,主要是為消防署、海巡署、林務局、衛福福部等各單位申請直升機出勤支援各自的任務,完全與當年警政署空警隊、消防署空消隊、海巡署空偵隊及民航局航空隊的自主業務南猿北轍。

二、錯誤接收黑鷹直昇機

扁政府時期政府曾撥款新台幣60億元給空勤總隊採購新機,因公務員的怯弱消極作為不敢自行採購而告終,但馬英九政府的移撥15架黑鷹直昇機政策,除被美軍不斷地調升所費不貲的移撥及調整裝備費用外,也為日後高昂的維護經費為內政部埋下了財務缺口,進而浪費人民的納稅公帑。

三、剝奪民間業者的生計

猶記當年游錫埜前院長曾經揭示,政府的施政不應與民爭利,而且還要為民造利,但空勤總隊的成立,卻立即地剝奪了民間航空業者原本救護、救難、偵巡等業務,導致民間航空業者經營陷入困難且生存不易,反觀國外政府(如英國海巡單位)早在10年前就已委外採購營運空勤總隊的支援任務了,而且不用擔心無妥善機、無飛行員及維修能量。

四、機關屬性及定位混亂

空勤總隊是整併警政署空警隊、消防署空消隊、海巡署空偵隊及民航局航空隊等4單位組成,原本移撥人員屬性有警、消、文職身份,整併後一律以文官簡、薦、委任用,但自從總隊長一職部長完全以須以具「飛行專業」考量任命後,空勤總隊內部人員就變成以「飛行員(或軍職約聘」為大,其餘人員只能淪為配角提供服務,完全失去正常文官體制機關的升遷管道及工作氛圍。

五、海陸一元化成效不彰

當年八掌溪事件後,政府為檢討空警隊及空消隊指揮調度系統推諉不當須整併統一陸上空中勤務事權,而原本應為「海陸二元化」政策,卻因空警隊與空消隊聯手推動海陸一元化而政策轉彎,導致現今空勤總隊支援海巡署任務只能以「海難搜救」為主,偵巡業務改由海巡署自行採購無人機執行;加上衛福部離島醫療後送救護任務也因空勤總隊支援成效不彰而改由各離島政府自行採購,至此,空勤總隊的支援任務已日漸萎縮不少,不禁令人質疑是否要讓這個單位繼續燒錢且又要與民爭利。

反正空勤總隊成立迄今已20年了,要裁撤這個CP值不高的政府單位也不太可能,但有什麼補救措施可以讓政府撥亂反正呢?在此有以下建議:


  1. 重新調整海陸二元化


    綜觀世界各國海巡單位皆是自身擁有空中能量,陸上使用的航空器本就和海上使用的航空器不同,未來空勤總隊專職陸上任務,所使用的直昇機就不必用到黑鷹如此昂貴的機型,可以大幅度降低維護的費用。


  2. 組織調整隸屬消防署


    海陸二元化後,空勤總隊的任務只著重於陸上任務,任務規模變小了,組織架構及人員進用亦應隨之縮小調整,因未來陸上任務會以「山區救援」為主,改隸屬消防署後亦可方便支援警政署、林務局、台電等陸上任務,飛航人員訓練亦可更為專精。


  3. 海巡空中能量改委外


    海陸二元化後,政府不必擔心再同時養另一個空勤總隊,所有航空器(含定翼機、直昇機及無人機)、飛航駕駛、機務維修、後勤補給等空中能量及人員皆可委外採購,相信所需費用及所獲妥善等成效一定不會比空勤總隊差,而且一切運作以契約規定為主,如無明顯履約督導嚴重疏失,海巡機關首長應可免除航空器失事之直接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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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ser 由 許執行長

    內容不正確請修正 會長交接由總會長林淑敏監交,你所拍攝的照片畫數與質感需要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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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ser 由 Anonymous

    包租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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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ser 由 Anonymous

    成也花園 敗也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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