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魚天然資源的枯竭,已成為產業發展的噩夢!日本鰻資源長期來看仍處於衰退態勢,估計每年以平均5%的速度消失,若再不採取有效對策,10年後將面臨無魚可捕的窘境,筆者建議應優先保護河川的天然種鰻;縮短捕撈鰻苗時間,並改為許可制;臺中日韓養殖配額砍半;鰻魚放流河川應封溪護魚;以及開發日本鰻種苗人工繁殖的技術等5大項著手改善。
今年鰻苗捕撈總量 恐創歷史新低
資料顯示,1970年代以前,東亞地區日本鰻(A. japonica)鰻苗的年捕撈量,若以現今的的捕撈強度估計,可以超過500公噸(約25億尾),而近年來鰻苗的年捕撈量銳減,2016~2017年度,東亞地區日本鰻鰻苗總捕撈量還有62公噸(臺灣5公噸);2017~2018年度鰻苗產量呈現崩落,約在24公噸上下;2018~2019年的捕撈量更只有21公噸,創下歷史次低量。本年度截至今日(12/11)為止,捕撈量仍處於低檔,筆者推估,今年東亞地區日本鰻鰻苗總捕撈量,恐怕不到20公噸,可能創下歷史新低。
匱乏的鰻魚資源 引發國際關注
儘管日本環境省已於2013年將日本鰻指定為瀕危物種;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組織 (IUCN) 於2014年亦將日本鰻列入瀕危物種紅色名錄;臺灣林務局亦在2017年,把日本鰻列入臺灣淡水魚紅皮書的極度瀕危物種,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近年來更積極討論日本鰻是否應列入附錄二物種,禁止國際貿易。雖然2019年CITES年會暫未提案,但最終仍決議,將針對日本鰻持續收集相關資料。然而,隨鰻魚資源持續惡化的狀況看來,2022年的CITES年會恐怕不甚樂觀。另一方面,由於日本鰻的人工繁殖技術,也還未能達到量產階段,故無法藉此進一步減緩鰻魚天然資源的利用壓力。基於上述種種因素,鰻魚天然資源的枯竭,儼然已成為產業發展的噩夢。
5點建議 力求生態與產業的平衡
鑑於歐洲鰻自2007年被列入CITES附錄二後,歐盟各國即加強對鰻魚資源的保育與管理,近年來之統計資料顯示,歐洲鰻資源已經止跌,並明顯開始回升了。歐洲可以做到,亞洲當然也可以,事在人為。在生態永續與產業發展的拉扯中,總要尋求一個平衡點,筆者亦在此謹提供幾個保育與管理意見供參考。
一、河川的天然種鰻,是生產下一代鰻苗的必要條件,必須優先加以保護。而東亞各國目前對河川鰻魚的保育與管理,力道明顯不足,建議東亞各國應全面禁止捕捉河川中8cm以上野生鰻,並加強保護鰻魚之棲息地,例如整治汙染、保護溼地、設置魚梯、以及有效分配河川水資源等,並宣導民眾不吃野生鰻,方可有效保育種鰻,大幅增裕未來鰻苗的資源。
二、鰻苗的過度捕撈也是造成資源減少的重要原因。東亞各國雖有訂定「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但規定過於寬鬆。2013年農委會漁業署公布,只有11月到隔年2月可以合法捕撈鰻苗。但這段期間的日本鰻鰻苗,幾乎就占了當年度來游總量的8成以上,因此保育效果相當有限。
以歐盟保護至少40~60%的鰻苗標準來看,東亞各國亦須進一步限縮日本鰻鰻苗的可捕撈期,以補充匱乏的天然資源量。並應對捕撈鰻苗改成許可制,建立證照制度,控制漁民和漁船的數量。如果任憑捕鰻船和捕鰻漁民的數量一直增長,資源遲早會耗盡。
三、臺中日韓官方在2012年「鰻魚資源養護與管理國際合作非正式會議」中,達成日本鰻鰻苗年養殖配額共78公噸,至今仍然保持不變,這個數量,對比近5年度東亞日本鰻鰻苗捕撈量38、39、62、24、21公噸(平均37公噸),實在是太高了,對鰻魚資源保護沒有任何實質性幫助,建議配額應砍半至40公噸以下,並逐年動態檢討修正。
四、開源亦是重要手段。可由政府出面收購當地河口捕獲之部分日本鰻鰻苗,於養殖場養殖數月,成為幼鰻後,再放流回原捕捉的河口,讓其恢復野性,並將鰻魚放流河川劃設為封溪護魚河川,禁止一切漁業活動。由於放流鰻是原地捕捉與原地放回,因此能確保其產卵洄游之能力,可讓鰻魚資源之養護效益極大化。
五、積極開發日本鰻種苗人工繁殖的技術,生產大量的鰻苗供養殖需求,此舉不但可減緩鰻魚天然資源的利用壓力,更同時具有龐大的產業利益。目前,僅有日本與韓國具有完全人工繁殖的技術,但仍然無法規模化量產。因此,各國政府應更加積極投資在種苗人工繁殖的技術上,早日完成規模化量產。
註:鰻魚屬於鰻鱺科,鰻魚屬(Anguilla),是降海洄游性魚類,全世界總共有19種,除了歐洲鰻及美洲鰻分布在北大西洋之外,其餘17種皆分布在印度太平洋區域。近數十年來,無論是鰻苗還是河川中鰻魚的數量,均出現了急遽減少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