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農業思維,友善農業計畫,與自然和諧共生。圖_墾管處提供

友善環境耕作,是運用水土保育與生態平衡管理的方式,促使農業發展能與自然和諧共生。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墾管處)為使園區及周邊農地,能貼近生物多樣性保育的精神,自108年起執行友善農業推動計畫,目前運作區域含滿州鄉、恆春鎮及車城鄉。

凡是土地位於恆春半島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所轄範圍內與周邊的耕作農民,通過認證及取得課程證明即可申請由墾管處所核發的「墾丁國家公園友善農業標章」。 圖_墾管處提供

這項計畫推動以來,墾管處委託長期在地發展社區網絡的社團法人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透過投注友善耕作知能與環境生態專業師資,攜手在地小農,推動翻轉慣行農法耕作的「墾丁國家公園友善農業推動計畫」,期使恆春半島環境生態與產業能共存共榮,朝向永續利用發展,建立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里山生活圈。計畫推展迄今已協助並輔導104位小農取得現行農產標章認證,其中更已有17位小農申請到墾丁國家公園友善農業標章認證。並培養12位小農進入在地學校宣講成為食農教育講師,使其從生產者轉化為兼具教育者的角色。

值得一提的是,這群小農們自111年底即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屏南區社區大學以及恆春鎮公所的協力下,每周末於恆春鎮文化創意產業館進行友善小農市集的販售,以自然素材進行農作產品的包裝,亦不提供塑膠袋,在近兩年的宣導下,來到市集的採購者也已習慣自行攜帶環保袋。另外,也開啟在地餐廳業者對友善環境的理念認同,並作為採購其店內餐點食材的主要來源,藉由「自產自銷」的模式減少碳足跡,小農們不僅守護了生態環境,亦共同參與了「淨零排碳」的積極行動。

墾管處於110年建置了「墾丁國家公園友善農業標章授權使用處理原則」,凡是土地位於恆春半島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所轄範圍內與周邊的耕作農民,只要具「有機認證」、「友善認證」、「IFOAM泛有機農法證明」其中一項認證,並曾參與墾管處友善農業推動計畫課程30小時以上取得證明、長期記錄農地的生物物種多樣性,且願意簽署「推動友善環境農業承諾書」者,即可申請由墾管處所核發的「墾丁國家公園友善農業標章」。這個標章等同建康生態環境的代言,111-112年有12位農友獲得,今(113)年則有郭秀艷、陳貞吟、吳素欽、楊玉蓮、安豐達5位農友通過審核,由陳俊山副處長頒發獎座及農地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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